查看: 2052|回復: 13

光明戰記--第二回

[複製鏈接]
發表於 2009-1-17 21:18:19 | 顯示全部樓層 |閱讀模式

馬上註冊,結交更多好友,享用更多功能,讓你輕鬆玩轉社區。

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,沒有帳號?註冊

x
本帖最後由 Rayc 於 2009-1-22 06:09 PM 編輯

第二回
軒等人回到星龍國後,發現皇上正在尋找他們,他們立刻進入皇宮。進入皇宮後,軒還未開始解釋,皇上已經說︰「你們令我太失望了,必須接受徾罰。軒打五十大板。雷跟軒一樣。楓葉擅自出城,但因為你救了軒和雷,所以只需打二十大板。」這時一名侍衛稟報︰「一群自稱是冥靈國的人說要參見皇上。」皇上還未批准,那群人便闖進皇宮,然後跪下說︰「星龍國的皇上,請原諒我們。」那群人原來真的是冥靈國的人,其中一個人便是冥靈國的王子—臣。臣用仇視的眼光望著軒,並說︰「我認為救不到冥靈國是軒的錯,要求皇上對軒的徾罰特別重。」皇上考慮了一會兒後便問楓葉和雷救不到冥靈國是不是軒的錯,楓葉說他在軒有難時才趕到,所以不知道。雷則說與他無關,所以不回答。皇上既然得不到結果,只好相信臣,把軒流放到星龍國邊境森林。國平走上前希望皇上改變主意,但皇上不但不理會,還用懷疑叛國的罪名把國平與軒一起流放。一會兒後,臣說︰「皇上,你是先父最好的朋友,所以我們定必對你終心耿耿。」皇上說︰「那便好了。」另一方面,軒在上路途中問國平︰「對了!國平,你是怎樣落敗?」國平帶點慚愧地答︰「這個...那個人是用暗黑捆綁和暗黑飛彈把我打敗。」軒心想︰那個人的攻擊方法太單調了!這時他們聽見有人說捉臥底。他們立刻趕去增援,當他們趕到臥底所在之處時,發現這裡的士兵全都倒下了。國平立刻衝上前對付那臥底,那臥底不但輕鬆避過國平的攻擊,而且用劍插中國平,然後說︰「暗黑衝擊波。」一條黑色的光束穿過國平的身體,國平立刻受重傷,軒心想︰難道他手上的劍是魂之劍?軒問︰「你是不是暗?」那個人笑著說︰「原來我的名聲不差呢!」軒說︰「那你手上的劍便是魂之劍,對嗎?」暗點頭後便再次使出暗黑衝擊波,軒說︰「既然你用暗黑衝擊波,那麼我用聖光衝擊波。」雙方的衝擊波雙撞,發生爆炸。爆炸產生的煙過後,暗被一些黑色的物體抓住了,那招便是闇土冥槍,而使用這招的人便是楓葉。楓葉說︰「臥底,你輸了,跟我們回皇宮見皇上吧!」暗說︰「可惡,居然感覺不到你的氣息。好,我跟你回皇宮見皇上。」
回到皇宮後,皇上說︰「幹得不錯!軒和國平,我會取消流放你們。」臣輕聲說︰「可惡。」楓葉問︰「這個人怎樣處置?」皇上說︰「讓我想一想......」
待續
招式介紹:
暗黑衝擊波--把自身的氣注入劍裡,然後使用劍對對手發射黑色的光束。
聖光衝擊波--把自身的氣注入劍裡,然後使用劍對對手發射白色的光束。
闇土冥槍--利用一些黑色的物體抓住對手。
發表於 2009-1-18 16:24:31 | 顯示全部樓層
成日做英雄 haha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09-1-18 17:09:59 | 顯示全部樓層
總覺得招式名好懷舊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09-1-18 17:42:00 | 顯示全部樓層
總覺得招式名好懷舊
極神 發表於 2009-1-18 05:09 PM

南斗神拳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 樓主| 發表於 2009-1-18 22:08:34 | 顯示全部樓層
原本第二回係比22782470 出場,但寫寫下變了暗流出場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09-1-21 21:38:54 | 顯示全部樓層
原本第二回係比22782470 出場,但寫寫下變了暗流出場
Rayc 發表於 2009-1-18 10:08 PM

我可是傳說魔人,打錯,路人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09-1-22 08:04:13 | 顯示全部樓層
有冇TAMAMA衝擊波嫁XD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09-1-22 17:26:26 | 顯示全部樓層
有冇神龜沖擊波即係龜沒氣功的大陸名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發表於 2009-1-22 18:04:38 | 顯示全部樓層
終心恥恥<---咩黎
應該有超級殺挪人....好q勁的...一係黃金大星星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 樓主| 發表於 2009-1-22 18:11:12 | 顯示全部樓層
應該是終心耿耿
vbnn20玩緊找錯處?
回復

使用道具 舉報
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手機版|Archiver|排行榜|幫助|希望國度

GMT+8, 2024-11-22 00:36 , Processed in 0.068246 second(s), 14 queries .

Theme Design By Tenny (希望國度)| Version: 10.0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